禁毒宣传 | 这种“营养补充剂”,吃错后果很严重!
发布于:2024-10-19 05:17
来源:海关发布、广东禁毒
编辑:周苾媛、田薇琳
责编:王建勋
终审:陈伟红

近日

深圳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转运货物

开展监管时发现

一票申报为“营养补充剂”的包裹

机检图像异常

随即对其开箱查验

 

经查发现

该票包裹内有

装在塑料罐中的白色晶体一批

毛重2273.3克

 

经试剂检测

该批白色晶体

氯胺酮(k粉)阳性反应

 

目前

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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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普知多D

毒品K粉

在医学上称作“氯胺酮”

呈白色结晶粉末状

易溶于水

可勾兑进饮料和酒水中

吸食K粉后会极度兴奋

出现幻听、幻觉、幻视等

甚至精神分裂

图片 相关法律链接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47条规定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属刑事犯罪,要追究刑事责任,最高可被判处死刑。

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五年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:

① 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;

② 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;

③ 武装掩护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的;

④ 以暴力抗拒检查、拘留、逮捕,情节严重的;

⑤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。

对多次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的,未经处理的,毒品数量累计计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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